欧浪新闻 · 2017/4/27 · 欧浪集团
【欧浪网】在西班牙卖淫,合法?不合法?
欧浪时评4月27日马德里(柳传毅) 近期以来,华人在西班牙卖淫团伙被西班牙警方摧毁的消息频繁见诸报端,警方多
欧浪时评4月27日马德里(柳传毅) 近期以来,华人在西班牙卖淫团伙被西班牙警方摧毁的消息频繁见诸报端,警方多数称,通过此打击行动,摧毁一个人口贩卖以及强迫卖淫、性剥削的华人犯罪团伙,华人女性被解救,称受害者是被团伙借许多幌子和诱饵诱骗到西班牙后而被迫从事卖淫等。
如此多的华人女性卖淫消息,或让一些人吃惊或又觉得不奇怪,因都说西班牙是公认的性服务交易大国,所以华人从事卖淫也不足为奇。西班牙警方并认为华人性服务业也最难侦破,因多数以住家为作业点,称警方称为“隐形”。
西班牙新闻及警方几乎一概说,华人卖淫女性都是受害者,是被诱骗到西班牙后被强迫卖淫,警方并表示这些受害女性多被黑社会或人口贩子诱骗,例如会说“在西班牙卖淫为合法”,“也有人借口说是来西班牙高薪就职在一些娱乐场所,但之后被黑社会强迫卖淫”。对此,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许多女性属自愿下海,实际上许多东欧、南美娼妓也如此自辩,称自愿选择这一职业,其中原因之一,或是认为在西班牙卖淫属合法。
这是让许多人在困惑的问题,就是合法还是非法?如果说合法,为何警方会打击?如果说不合法,为何西班牙有许多所谓的妓院、红灯店?貌似都是合法打出招牌营业?
法律空白区:西班牙卖淫既不合法也不非法 在西班牙,色情服务行业处在被称为alegal的“无法”区,alegal一词是介于legal(合法)和ilegal(非法)之间的法律词汇,属于法律空白领域,也即既无立法禁止卖淫也无立法予于合法化。
没有一套法律系统予于规范管理,也无从通过法律去定义其罪行。
因此缺乏,西班牙是动用城市公共秩序管理法和公民安全法,来间接打击性服务交易活动,诸如在马德里和巴塞罗那等城市,在街头雇佣、进行性服务会遭致市政府规章的罚款。
西班牙全国通用的《公民安全法》(官方名称Ley de Seguridad Ciudadana,民间俗称Ley mordaza“封口法”)也如是,在公共空间处罚卖春嫖客,但多数会放过那些性服务工作者(因同情)。
无论如何,这些处罚都停留在行政意义的处罚,如罚款100到600欧元,而非与卖淫有关的罪行起诉,罚款理由多是妨害“社会风化、妨害公共空间秩序、公共空间暴露”等行为,而不动用“买淫或卖淫”理由,因并无法律认为这些活动是合法还是非法。类似的是,西班牙吸毒犯法,但在公共场所吸毒,则会被处罚。
既无法律规范,为何西班牙会有红灯店?
既然无立法管理,也即不能有名正言顺的执业。但实际情况是,例如在西班牙南部,所谓的红灯店很常见。西班牙法学专家指出,“这些场所,财政报备上都申报为酒店服务业类,以休闲场所为幌子而行卖淫之实”。
资料显示,西班牙大约有1400家这样的“妓院”,规模小的有女郎5人,大的多达50人。警方说,“女郎在这种酒店,长期租用一个房间,酒店包她们吃住,女郎则在场所里招徕嫖客,然后在房间里交易”,“有些酒店老板,甚至只收女郎的住宿膳食费,她要收客人多少钱,酒店一概不干预。” 这等于是借用法律上的个人性自由权利,因场所并无“妓院”招牌也否认有性交易,暗示女郎自愿与谁发生性关系属其个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