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浪新闻 · 2014/3/9 · 欧浪网友
西班牙格拉纳达华人捅死劫匪案会被判正当性防卫
格拉纳达华商捅死劫匪案,看到的初步情况是,警方初步对华商指控于过失杀人罪行。 这个新闻在西班
格拉纳达 华商捅死劫匪案,看到的初步情况是,警方初步对华商指控于过失杀人罪行。
这个新闻在西班牙《国家报》引发一场极大的争论,有六七百多条留言。许多人是谴责西班牙法律,支持华商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下,不应指控于“过失杀人”,当然,相反的观点也有,例如,有认为“99%的劫匪是为钱而来,并无杀人意图。”那么,到底属于“防卫过当”还是“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下的正当还击”?或是本案的关键。
从尚未十分清晰的案情看,我认为会被判与“正当性防卫”,但民事责任会存在,例如对死者一笔赔偿。该案由于是有人命的刑事案,那么依照西班牙的诉讼法,基本是民间九人组成陪审团参审,作出被告华商有罪无罪裁定。我距觉得裁定无罪可能性很高,主要有下: - 劫匪有两人,携带凶器,华商当时为一人,处于绝对弱势单独面对两个歹徒的生命财产威胁,此情形下,华商正当防卫: - 致死的凶器,属于劫匪所有,是搏斗中被华商夺下,这点或是关键,因为不是华商主动用凶器自卫而杀死对方,而是劫匪手持凶器对华人的生命带来安全威胁下,发生搏斗而把劫匪杀死。
- 华商本人也受袭击受重伤,这点很主要。确认了在被动地捍卫生命和财产时情形下出现人命案 这些要点会是陪审团的重要参考,此形势下,我估计裁定“正当防卫”极大可能成立。从西班牙读者的反映看,多数人在认为属于正当防卫。
(来源:欧浪网友映山红) 可参考的“防卫过度”或“防卫适当”以前案例: 巴塞罗那Tous地区2006年12月曾发生过私家保安击毙入室抢劫的北非盗贼案,该保安发现他岳父的别墅(室内无人在家)被两个劫匪入室盗窃,立即报警,保安比警方早到现场,遭遇开车逃离中的俩个盗贼,此时保安持枪在手并拦截,这时保安称:“发现车内一歹徒作出怪异行动”(暗指匪徒可能拔枪开火),在“出现不可估量的高度危险下”,保安连开多枪击毙一人击伤一人。但之后证实歹徒并无武器。保安之后被临时收监,面临防卫过度指控,案发两月后,保安交付保证金被临时释放候审。结果陪审团裁定保安无罪。但死者不服,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陪审团的仲裁(6票对3票)有不妥,对“不可估量的高度危险”欠缺说服力,发回巴塞罗那法院重审,另组新的陪审团。
对照下这起保安案,依我看,华商此次的诉讼更属防卫正当,应该能很轻松辩护为正当防卫。他这一周大概会临时被关押(一周或半月),然后法院临时释放候审,之后是陪审团制度开庭,相信不会有大事。
即使最重后果还是被定为过失杀人,监禁为一年,而因无刑事案底前科并鉴于属防卫,再从轻处理,法律上裁定须入狱,执行上为室外执行,例如入狱2月后出狱,但受自由限制,如每晚到监狱过夜,或每周末出狱, 当然,遇到一个好法官和陪审团的话,当庭释放无罪也会可能。
(来源:欧浪网友映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