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浪新闻 · 2013/11/12 · 记者/随辩
华人幼子因医疗致伤 八年维权路中屡遭西班牙律师欺骗 谁能来帮助他们一下呢?
欧浪网(记者/随辩)报道,2003年,家住塞戈维亚的一对华人夫妇发现,刚出生几个月的儿子有下眼睑睫毛内翻
欧浪网(记者/随辩)报道,2003年,家住塞戈维亚的一对华人夫妇发现,刚出生几个月的儿子有下眼睑睫毛内翻的现象。于是便带着孩子相继到当地的家庭医院,中心医院,以及马德里的NIÑO DE JESUS儿科医院去进行就诊。在几乎所有的医生都表示,孩子的状况并不算一种毛病的情况下,NIÑO DE JESUS医院的一名女医生在2004年6月的一次复诊中,突然决定要给当时只有十九个月大的孩子做手术。在既没有告诉家长孩子得了什么病,眼睛到底有什么问题,以及手术会造成什么影响的情况下,那名女医生将孩子的右眼下眼袋切除。手术后,孩子的一对眼睛从外观看,明显不一样。右眼除了视力下降以外,还闭合不全,眨眼不停。经常有扎,痒等不适感觉。每逢阳光和刮风就会流泪…… 2005年,在一次复诊中,那位女医生忽然又说孩子左边的眼睛也要进行手术。当时这对华人夫妇去的时候,也抱着刚出生不久的第二个孩子。医生又指着这个孩子说:“他也要进行手术”。听到这些令人感到震惊的说法,华人夫妻俩此时方才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可能是遇到了误诊式的医疗事故,或是实验性的手术。
而实际上根据事后的咨询,无论是西班牙的其他医生,还是中国医生都表示,华人出现眼睑睫毛内翻,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这与人种有关。对于亚洲人来说,这种现象是会经常发生的,通常情况下,并无大碍,无需治疗。等孩子长大后,睫毛就会自己翻出来。只有在严重的时候,才需要有限的治疗。而动手术切掉眼睑的做法,对于这一症状来说,则是这完全不必要的。这样咨询结果,更让华人夫妇坚信自己的幼子遇到了庸医。那位女医生不是在误诊的情况下,错误的给孩子做了手术,就是在拿华人幼子做实验。由此,他们也展开了长达八年的维权。
在过去八年的维权过程中,华人夫妻俩先后委托了两位西班牙律师,代理诉讼事务,并为此花掉了上万欧元。可最终,他们发现自己都被律师所骗,不仅花出去的钱财打了水漂,而且相关的法律事务也一再被耽误。如今,又回到了维权原点的夫妻俩,再也不敢相信任何西班牙律师了,然而他们为幼子所走的八年维权路,又该如何继续呢?
与被告一方“合作”的第一任律师 在意识到自己的幼子在医疗过程中,很可能遭受医疗事故,或是成为实验品以后,华人夫妻俩就开始着手准备起诉NIÑO DE JESUS医院和孩子的主治医生。然而,他们的诉讼之路走得相当艰难。从2005年夏季开始,他们就要求医院出具孩子此前的所有医疗报告,但对方始终以各种借口,来进行拖延。直到2007年,夫妻两人才拿到了孩子的就诊记录,并且很多报告都经过了改动。但西班牙人为他们所设置的障碍不仅仅如此。让这对华人夫妻所想不到的是,此后自己所雇佣的西班牙律师居然会与原告方面进行合作,在未得到他们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同意结案。
据这对华人夫妇介绍,在决定起诉NIÑO DE JESUS医院和孩子的主治医生以后,他们咨询了多家华人和西班牙人律师所,许多律师都表示打这种官司,有相当的难度,并且不愿意接手。后来,他们几经奔走,终于找到了一位愿意代理此案的西班牙律师。
后来,马德里初级法院审理了此案,并指定了一名法医对孩子的治疗过程进行调查和鉴定。然而法医所出具的结果与当事女医生的说法竟然惊人地完全一致。都说,华人的孩子是由于患有先天性双眼睑内翻,右眼伤情严重,所以才被安排做手术的。同时,睫毛内翻也不是亚洲人种所常见的一种生理现象。可在SEGOVIA总院,以及HOSPITAL NIÑO DE JESUS医院由那位女医生亲自所做的原始病历上,却并没有这些记录。如此,就说明女医生和法医很可能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为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明。
然而,不管被告一方与法医串通一气,做虚假证明的行为是否存在,作为华人原告的西班牙律师,都应该为自己的委托人据理力争,指出他们的说法,与原始病历存在矛盾。但本应“拿人钱财,为人消灾”的西班牙律师并没有这样做。而马德里初级法院也据此判决,不对当事医生进行刑事立案,同时民事诉讼也以华人的败诉而告终。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一切都是在华人夫妇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那位西班牙律师作为华人夫妇的代理人,在没有征得华人同意,也没有进行通知的情况下,就全盘接受了被告一方的说法,以及法院在原告缺席情况下所进行的判决。而华人夫妇经过长时间的等待,最终通过其它方式,从法院那里得到相关消息以后,此案的卷宗等都早已存档。
对于自己律师隐瞒相关情况,擅自接受被告辩解,以及法庭判决的做法,华人夫妇气愤之极。他们觉得这个西班牙律师虽然拿了自己的委托费,但实际上却是与被告在“合作”,处处“配合”被告的说法,并且“帮助”对方提早匆匆结案。
在一审失败的情况下,不甘心的华人夫妇立刻决定要进行上诉。而对于那位“吃里扒外”的西班牙律师,他们本也想诉诸法律手段。但面对自己孩子本已经困难重重的诉讼,如果此时再节外生枝,和那个西班牙律师再展开一场诉讼,他们也实在是没有那个精力和时间。权衡再三,他们决定仍集中精力,继续打孩子的维权官司。
已经收了一万多欧的第二任律师 2009年11月,在朋友的介绍下,这对华人夫妇又在马德里聘请了第二位西班牙律师。在介绍了自己在最初诉讼中的遭遇以后,这位律师表示自己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打赢上诉的官司。同时,这位律师也保证,华人在第一位律师那里的遭遇,绝对不会在自己这里重演。
通过第二位律师,华人夫妇在当年向马德里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此次上诉同样也包括刑事和民事两项内容。